退役军人律师苏杰🌸 201
铁门关集体土地征收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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问来自 本地
问:对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,能直接起诉吗?
⚖大槌小匠
答:对补偿标准有争议的,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;协调不成的,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。对补偿决定不服的,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。 法条:《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第31条;《行政诉讼法》第12条。
问来自 本地
问:征地后土地闲置不用怎么办?
⚖大槌小匠
答: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、荒芜耕地;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,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,应当由原耕种者恢复耕种,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缴纳闲置费,连续二年未使用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。 法条:《土地管理法》第38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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