问: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怎么算?

⚖大槌小匠

答: 死亡赔偿金 =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× 20年(年龄扣减规则同残疾赔偿金)。被扶养人生活费 =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 × 扶养年限 ÷ 扶养人数。未成年人算至18周岁;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人算20年(60周岁以上递减)。多个被扶养人的,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。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死亡赔偿金一并主张。
法条:《民法典》第1179条;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》第15、17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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