⚖大槌小匠答:需要。社区矫正对象应当自判决、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到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,按规定报告活动情况、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,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、县。 法条:《社区矫正法》第17条、第27条、第28条。